很明顯,小說跟改編電影是兩碼事。

而九把刀的任性依舊。

 

 

九把刀在很多年前,很任性的寫了一本書,訴說自己青春的故事。

接下來把他改編成電影,調動了一些情節,設定,讓它更有畫面性,以適當的姿態變成一部電影。

 

隱隱約約是有這麼的差異。

小說刻劃的是專屬九把刀的青春故事,

而電影述說的是大家共有的青春回憶。

 

即便如此,

與其說這部小說、這部電影,是寫/拍給讀者/觀眾看的,不如說是為了自己而寫。

事件交錯、爛梗笑點堆疊,也只是為了自己的玩心。

想要用自己的方式,很興奮地跟大家分享,自己的故事。

「很棒!對不對?這段回憶是我的寶物!」(雙眼閃閃)

跟無差別格鬥賽一樣。

「很棒阿!超讚的!我學到了好多東西!」(握拳)

一模一樣。

 

所以,有些情節被批評為太浮濫,太卡通,太不連貫。

因為這完全不是一個user center design的產品。

而是designer center design的概念。

 

不,我並不是說這樣不好。

我是說,它就是這個樣子。

 

票房場場爆滿,

與其說是大家沈迷在這樣的故事裡,

倒不如說是藉由這樣的情節,走進了自己的故事裡。

同一個大螢幕前,每一個座位上,都上演著各自的,那些年。

 

我們會在賽德克巴萊中,見識同一個莫那魯道。

我們會在那些年裡面,想起各自的沈佳宜。

 

青春無敵。

乾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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